尊敬的學員您好:
??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免征、減征企業所得稅,是指一個納稅年度內,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,免征企業所得稅;超過500萬元的部分,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??。本題中的技術轉讓所得=1000-300=700(萬元),即其中500萬元的部分是免稅的,剩余的200萬元是減半計稅的。所以應在會計利潤的基礎上調減應納稅所得額=500+200*50%=600(萬元)。
您再理解一下~~
每個努力學習的小天使都會有收獲的,加油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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